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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负责人薪酬公开制破除隐性福利 信不信由你

2014-11-24 18:06:58

 针对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总体偏高、薪酬结构不尽合理、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中央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出炉。央企高管高薪能终结吗?信不信由你。

前瞻经济学人

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针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已经正式落地并将于2015年1月正式实施,除了央企负责人薪酬调整外,国家将建立薪酬信息公开制度,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福利性收入等薪酬信息,无论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负责人都必须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并向社会公开。

上述人士还透露,建立规范的福利性薪酬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将成为下一步薪酬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将不允许中央企业负责人在企业领取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负责人在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兼职或者在本企业外的其他单位兼职的,也不得在兼职企业领取工资、奖金等报酬。

一直以来,作为央企薪酬最具争议的灰色地带,央企高管“看不见的收入”成为社会质疑的焦点。“高管有很多不需要在公告中披露的隐性收入,同时,很多央企高管薪酬与业绩没有挂钩,即使公司出现大幅亏损和业绩持续下滑,高管也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反而还拿着高额的薪酬。还有一种情况也很普遍,有些高管在公告披露时看上去薪酬不高,但是他同时又在其他子公司、合资企业等担任挂名董事长,还有很大一笔收入。”一位业内专家对记者坦言。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和2009年的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相比,此次开始触及政企分开这个根本,特别是这次改革没有回避最为核心的隐性收入问题,可以看出改革的决心和力度。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央企高管薪酬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公开化和透明化对于防止央企高管职务腐败,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同时将促进本轮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顺利进行。

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内容,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破除国企隐性福利,在进行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时,破除国企隐性福利也为社会各界所期待。

今后央企负责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央企负责人所在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企业年金的,其缴费比例不得超过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企业当期缴费计入企业负责人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

除此之外,央企负责人所在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其缴费比例不得超过国家统一规定标准,企业负责人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执行。企业为央企负责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企业负责人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对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作出明确规定,更多的着眼点在公平。

按照新的政策部署,假如某地上一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央企负责人即使在当地每月收入达到2万元,也不能按这一收入缴纳住房公积金,其缴存基数最高只能是9000元。

前瞻投资顾问认为:权力不受监督,降薪只是给人看的表面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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