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107次发审委会议于2016年7月8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海外客户的开发方式,发行人作为部分跨国制药公司长期战略合作伙伴、首选供应商的相关依据。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发行人海外业务收入的核查程序、依据和结论。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三废”问题的基本情况及其处理措施、环保设施投入和环保费用开支情况等,是否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相关核查情况。
    3、请保荐代表人结合发行人所采用的成本加成定价方式,以及对报告期内成本核算的核查情况,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毛利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合理性。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与所有客户签订的订单中根据成本波动调整产品售价的保护性条款及其对公司未来收益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对相关核查情况进行说明。
    5、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补充说明未将YE SONG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理由和依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生产经营中的劳动用工相关问题:(1)劳务分包公司基本情况;(2)劳务分包公司取得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3)劳务公司与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4)发行人和劳务分包公司是否发生过工程质量纠纷及发生纠纷后责任分担原则及纠纷解决机制;(5)发行人及关联方是否存在以其他方式向劳务公司或其技工人员进行体外支付情形;(6)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各劳务公司的采购结算价是否符合一致性原则;(7)劳务外包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其有效执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问题的核查情况。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幅、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高的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况,对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额差异大且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上述情况是否符合发行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现状,是否会对发行人的业绩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的最新进展和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有关诉讼、仲裁案件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对深圳华宇中观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受让《合作开发桂花商业楼合同》所涉及的与公司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商业合理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未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作为关联交易披露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
  发行监管部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