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108次发审委会议于2016年7月13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请保荐代表人结合2015年外销情况进一步说明对发行人外销业务的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开发方式、主要外销客户、外销模式、收入、定价和毛利率等,并发表核查意见。
    2、2015年9月,发行人原总经理王彩亮因工作变动,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发行人总经理职务,但仍继续担任董事职务。请发行人代表补充说明,王彩亮辞职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因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对发行人的经营是否会产生重要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南昌麦迪康医疗器械厂(以下简称南昌麦迪康)的经营范围和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和南昌麦迪康相互向对方采购PVC等基础化工原料的原因与经济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前身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有限)进行减资并归还控股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的具体原因,控股股东是否涉嫌抽逃出资,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实际控制人在发行人前身康德莱有限于1998年7月设立时至2000年6月增资前的财务状况说明实际控制人的资金实力是否与出资情况匹配,是否存在代持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权属不清晰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水平的原因和合理性;(2)报告期各期市场及学术推广费的分项构成、主要开展的推广活动;(3)市场及学术推广费支出的对手方情况;(4)与经销商之间分担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5)是否存在以市场及学术推广费名义支付劳务费或好处费等商业贿赂问题和违法风险;(6)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前述事项的核查情况。
    2、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发行人收购通化谷红制药、吉林步长制药股权定价合理性,以及报告期内收购所形成的无形资产、商誉是否存在减值的核查程序、依据和结论。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环保支出情况,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是否存在因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受到处罚的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相关核查情况。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未将赵晓红、赵骅、赵菁、王秀珍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理由和依据。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
  发行监管部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