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101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8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
  二、审核意见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申请材料显示,标的资产未来盈利能力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