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102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9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1.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业务模式、核心竞争力、现有合同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预测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可实现性。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依据。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