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15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1.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收益法评估结果中扣除标的资产子公司股权整合相关交易对价的具体处理方法。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