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16次会议于2017年4月13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结合本次标的资产的整体评估方法补充说明上市公司交易完成后,向常州华威反光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定价的公允性。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7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