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9次会议于2017年3月1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1.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安排是否符合并购重组相关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对标的资产业务整合的可实现性以及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调整对标的资产后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