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监会
2019年10月25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157次发审委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申请人存在向控股股东陈晓之子陈林驰无偿拆借资金的情况,拆借资金涉及的利息未列支。请申请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原因及合理性;(2)申请人向控股股东之子陈林驰无偿拆借资金在报告期内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3)在测算相关资金拆借涉及的利息列支对报告期业绩的影响时,申请人以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为测算依据的公允性;(4)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对申请人报告期业绩构成重大影响,申请人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