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监会
2019年06月19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24次会议于2019年6月19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进一步补充披露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可实现性及盈利能力稳定性的相关依据。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申请人结合上市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进一步补充披露收购完成后整合协同的不确定性及相关风险。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申请人进一步核实本次并购重组过程中是否充分识别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准确确认商誉。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