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监会
2019年09月19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41次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下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结合行业竞争格局以及标的资产近三年客户结构的变化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未来营业收入的可实现性和较高毛利率的可持续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