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监会
2018年05月11日
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要求,为稳妥安排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我会拟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个别条款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axingbu@csrc.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 中国证监会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