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监会
2017年10月20日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配股公开发行证券(A股)申请报告》(HTCX-BG-17/034)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原股东配售58,404,0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