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监会
2019年11月13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59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3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1.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未来确保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具体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历次收购及整合情况,补充披露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和相关风险。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规范关联交易、保证价格公允的具体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2.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下属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具体安排。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