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监会
2019年05月06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21次会议于2019年5月6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申请文件披露的相关财务信息与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存在不一致的情形,申请材料关于标的公司现金流预测依据及合理性披露不充分,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 2.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预测期技术研发材料全部费用化与实际相关会计处理不一致,是否影响交易对方应作出的利润承诺金额,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北京豪威因税收规划可能造成的主要经营收益长期留存境外的情形是否符合相关税收、外汇监管要求,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