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监会
2018年03月19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45次发审委会议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2017年度拟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6,014.39万元,已经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后续利润分配的审议及实施安排,本次发行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二)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逐年上升,分别为608,627.70万元、957,973.14万元、863,212.91万元及899,559.27万元,存货以库存商品及委托代销商品为主。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存货规模逐年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库存商品及委托代销商品金额较高是否与业务规模相匹配;(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是否谨慎,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3)存货是否存在大幅跌价的风险,未来随着旗下各服装品牌门店数量不断增多,存货是否一直保持较高的比例和较大的规模,该种商业模式存在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