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监会
2018年03月21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14次会议于2018年3月21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1.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在收益法评估和业绩承诺中考虑本次交易募投项目产生收益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进一步说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