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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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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证监会

2019年11月0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我会拟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axingbua@csrc.gov.cn 。
  4.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邮编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8日。
                                                中国证监会                                          2019年11月8日 

附件1: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关于《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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