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监会
2020年04月23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5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中钰基金、安星基金、亮视交银、宁波共创群力的具体情况,与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的关系。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当地市场竞争状况、市场份额、医保政策等,补充披露营业收入预测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