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30 10:20:09
中消协:银行卡换芯银行自己出钱
近日有媒体称,各银行将停发磁条卡只发行芯片卡。目前部分银行将磁条卡换为芯片卡时,向消费者收取5-40元工本费。中消协表示,磁条卡存不安全风险,换卡是银行为消除风险采取的措施,应由银行自行承担费用,并采取换卡不换号的方式。
针对部分银行在推行将磁条卡换为芯片卡的过程中,向消费者收取工本费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29表示,银行卡换“芯”应由银行自担费用。
中消协认为,从银行的安全保障义务看,保障银行卡客户的资金安全,使其免受各种不法侵犯,是银行应尽的法定义务。如新《消法》第十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磁条卡存在不安全风险早已被发现,本次换卡是银行为消除不安全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措施,这种为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而增加的成本,应由银行自行承担。
中消协称,从银行卡的性质看,无论磁条卡还是芯片卡,都是银行从事金融交易的经营工具,经营者为其经营工具所付费用应作为整个经营成本的一部分核算。银行利用客户资金投放市场,从赢利中为客户兑付本金及其利息,支付运营成本,其中包括人工、设备、工具等成本,当然也包括保证安全及技术更新的成本。目前,在用银行卡大多在卡面上注明“本卡的所有权属××银行所有”,故银行卡及其更换费应由银行承担,银行不能借助淘汰不安全产品,变相向消费者加收费用,将本应自己承担的经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