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6 10:38:04
南沙金融创新15条出炉 南沙金融概念股有望掘金
图:南沙金融条例出台后,港澳台居民也可在南沙进行跨境人币结算/记者卢静怡摄
12月15日“南沙金融15条”政策正式公布。框架性地明确南沙未来金融发展方向。
昨日南沙金融创新“15条”政策正式公布。这是继珠三角金融改革方案后,广东地区第二份重磅金融专项政策正式落地。据悉,南沙金改15条是广东省第二个、广州市首个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金融专项政策,也是南沙新区继《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后首个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专项政策。广州市金融办透露,未来还有7条金融创新政策有望出台。
广州市金融办的通稿表示,南沙金融“15条”政策意义重大:一是贯彻落实了《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对南沙金融发展的功能定位,特别是贯彻落实《规划》提出的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的先行先试,国家专门为南沙新区出台了更加具体和更具操作性的金融政策;二是为实现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目标,争取到了国家层面给予南沙新区更多先行先试的金融创新政策,有利于打造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新引擎;三是为推进自贸区建设和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南沙承接更多国家在金融开放领域的“先行先试”政策可以扩大和深化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
南沙金融15条
●探索研究港澳地区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南沙新区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支持资质良好的信托公司南沙开展业务。
●支持包括港澳在内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南沙新区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金结汇、投资、基金管理方面的新模式。
●支持符合条件的合资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合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
●允许南沙区内的金融机构为港澳台居民(包括机构和个人)提供跨境结算金融服务。
●支持设立在南沙新区的银行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
●支持南沙新区银行机构按规定研究办理外币离岸业务。
●允许南沙新区发行多币种的产业投资基金,研究开展多币种的土地信托基金(计划)的可行性。
●支持南沙新区在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的前提下开展大宗商品交易,推进境内期货交易所交割仓库体系建设。
●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在南沙新区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保险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保险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保险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等专业性保险机构。
●支持在南沙新区开展全国内、外资融资租赁行业统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内、外资统一的融资租赁市场准入标准。
●支持在南沙新区开展人民币计价业务试点。
●支持在南沙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
●支持在南沙新区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境内集中管理试点。
●支持南沙新区在国家总体部署和规范发展要求下,试点设立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
随着《意见》落地,港澳台地区金融企业今后可入股南沙财务公司,港澳台居民可在南沙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境外人民币贷款、外币离岸业务、多币种产业投资基金等业务。此外,南沙金融创新“15条”还允许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南沙创新发展、台资在南沙设立合资金融机构、期货交割仓库建设、民间资本设立银行、外资保险机构准入、融资租赁管理体制试点、人民币计价业务、商业保理试点、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和创新型金融机构设立。
与前海、横琴相比,南沙金融创新15条增加了支持探索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试验的内容,意味港澳资本有望率先实现在南沙自由流动。
资本前瞻投资顾问整理,南沙概念股包括:
广州浪奇:华南地区领先的日化产品制造商,有土地储备;
粤高速A:主营高速公路、桥梁的建设施工,公路、桥梁的收费和养护管理业务。
东凌粮油:南沙新区本地股;
珠江啤酒:有土地储备;
广船国际、中远航运:在南沙设有基地。
此外,与南沙新区概念相关的公司还有粤水电、广弘控股、广州药业等,可关注概念股的最新走向动态。(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文中提及个股仅供参考,不作为买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