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6 15:17:25
IPO与再融资向注册制进发:2月1日起反馈意见全公开
证监会近日宣布,从2月1日起,将公开IPO和再融资审核过程中证监会提出的反馈意见及反馈意见回复内容,同时发审委委员在发审会上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和发审委审核意见也将一并向社会公开。
融资上市咨询机构前瞻投资顾问分析认为,注册制是2015年中国资本市场的大事件,而注册制的核心在于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证监会此次决定公开首发与再融资的审核过程,既是证监会对既往核准制审核机制的自我颠覆,也是中国资本市场的大势所趋。而据了解,公开审核过程已经是比较成熟的国际惯例,证监会此举意在接轨国际市场,力推中国注册制的落地执行。
而事实上,回顾这两年证监会监管思路的转变我们可以发现,证监会发行审核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升,去年以来,预先披露时点进一步提前至申请受理时,而IPO及再融资的审核流程和审核进度也已向社会公开。而此次拟公开的反馈意见以及发审会审核意见等,无疑将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工作的透明度。
同时,根据证监会的意见,从2月1日起,拟上市企业审核过程将向社会公开,其中,审核状态为“未出具反馈意见”的企业,新出具的反馈意见在企业落实反馈意见后、更新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时在证监会网站公开。企业在更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反馈意见回复中,还需要补充披露的内容和制作招股说明书更新内容对照表。
自2月1日起,对于首发、配股、增发、可转债等适用普通程序的融资品种,在发审会召开当日,发审委委员在发审会上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将随会议表决结果一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每周五证监会将在证监会网站发行部专区“发审委审核意见”子栏目公开当周发出的发审委审核意见。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信息都适合披露。证监会也明确有例外条款,即“不属于应当披露的解释说明可以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可以申请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