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监会
2019年09月09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125次发审委会议于2019年9月9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申请人披露,2018年归母净利润为580.95万元,同比下滑85.91%;2019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1,830.11万元,同比增长1,763.09%。请申请人代表说明:(1)2018年业绩大幅下滑、2019年业绩回升的原因及合理性,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2)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变动相对于净利润变动的合理性,归母净利润的计算是否准确;(3)2018年因乌鲁木齐银行、昊融实业合同纠纷案计提的预计负债是否充分,相关评估报告结论是否准确;(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减值计提政策是否谨慎,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合理;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的逾期情况;2018年末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的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当期转回坏账319.38万元的原因及合理性,1年以上预付账款尚未结清的原因及对1-2年预付账款不计提减值的理由是否充分;(5)2018年收取资金占用费254.72万元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申请人涉及与乌鲁木齐银行、昊融实业的合同纠纷案,涉诉金额4,002.43万元,且申请人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天顺股份双随机现场检查的监管关注函》,关注到申请人存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及内控规范等问题。请申请人代表说明:(1)纠纷案中,仓单项下钢材数量与实际库存数量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内控缺陷导致无法有效经营的风险;(2)关注函关注问题的背景、原因和具体情况,后续的整改落实情况及其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