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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11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来源:证监会

2018年07月30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110次发审委会议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2016年开展工程业务,相关损益未做非经常性损益扣除。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6年度开展工程业务的主要原因以及之后不再开展原因,是否具备工程业务资质,是否与工程项目客户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定价是否公允;(2)2016年工程业务的具体内容、性质以及与发行人正常经营的相关性;是否属于偶发性业务;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和君正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15.35%的股份。发行人披露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董事提名、薪酬委员会构成、经营管理团队构成等情况,说明和君正德是否构成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是否存在股权结构不稳定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2017年末资产负债率较2016年末大幅提高的具体原因,新增借款的实际用途,是否在本次发行前能够持续符合发行条件。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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