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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1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来源:证监会

2017年10月25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12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暂缓表决。
  (二)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暂缓表决。
  (三)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二)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三)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1、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和河南省交通厅服务中心都是河南省交通厅下属单位,高速公路管理局和收费还贷中心与发行人之间存在业务交易,后高速公路管理局、收费还贷中心将所持股份转至服务中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股权持有人的变化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以及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河南省交通厅下属单位的交易情况,并说明发行人国有股未转国有资产管理机关持有的原因与合规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历史上曾存在股权代持、工会持股、工会预留股等,截至2013年8月,工会预留股共计744,322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清理情况、有无潜在纠纷;发行人工会收购前述预留股的资金来源,是否涉及使用工会会费或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相关资金来源是否合法。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核查比例并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2017年1-6月、2016年度、2015年度、2014年度的销售净利率分别为19.1%、21.93%、12.34%、9.91%;2016年,发行人实现净利润12,971.86万元,较2015年大幅增长,销售净利率2017年1-6月较2016年度又有所下降。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营业收入、毛利率、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等变动情况及原因,以及同行业对比,进一步说明2016年度净利润及销售净利率大幅增加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4,945.33万元、33,748.39万元、41,585.39万元和49,626.33万元,同时,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一致,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2)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3)2015年以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发生过改变,如有,请说明改变理由;(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相比,处于最低水平的理由;(5)2017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函证回函率较低的原因,发行人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5、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涉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大楼建设项目:(1)发行人2016年业绩大幅增长,招股说明书也披露了河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划,此外“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四)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中明确披露2017、2018、2019年“营业收入”预计将继续保持较大幅度增长。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未来几年的经营前景,并具体说明相关营业收入预测的前提假设;(2)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提升生产能力项目”涉及二期研究中心主楼建设项目,“提升研发能力项目”涉及科技研发中心大楼建设项目,且项目均涉及人才引进项目,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前述建设项目与发行人主业的协同性、项目投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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