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监会
2018年09月10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140次发审委会议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无 (二)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占总资产的比重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商誉价值的确认依据;(2)商誉测试的各项参数指标选取是否谨慎、合理,是否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经营情况,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