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监会
2019年10月12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144次发审委会议于2019年10月12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申请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柳药天源基金,2017年1月柳药天源收购了万通制药60%的股权,2018年10月申请人以71,580万元对价收购了柳药天源持有的万通制药60%股权。申请人作为柳药天源收益分配第二顺位人优先获得本金和固定收益。请申请人代表说明:(1)不直接收购万通制药股权,而是通过柳药天源受让后再向其收购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2)柳药天源利益分配机制的合理性,其他合伙人与申请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他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存在潜在的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损害申请人利益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二)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无 发行监管部 2019年10月12日